新城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自组建以来,在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的过程中,始终把抓好执纪审查工作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严格执纪、安全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执纪审查工作全过程,把好线索管理、案件查办、队伍建设、案件质量“四道关口”,不断规范执纪审查行为,全面提升执纪审查工作质量。
在问题线索处置上求准,把好线索处置关。加强分析研判,以可查性为标准,突出审查重点,集体研究处置方式。新城区监委委员、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人陈宏远对案管部门移送的线索进行综合分析,组织全室干部召开室务会,集体研究,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要求主办人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练就“火眼金睛”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有效提升线索查实率和案件成案率。截至目前,第三纪检监察室共处置问题线索17件,函询了结3件,初核了结6件,立案2件,正在办理6件。
在执纪审查方式上求实,把好案件查办关。发扬工匠精神,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第一理念。坚持执纪审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律为准绳的原则,实施案件主办人负责制,主办人所办理的案件线索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加强执纪审查和审理的沟通,达到审理关口前移。第三纪检监察室在夯实审查取证工作的同时积极与审理室沟通协调,充分听取审理室对案件证据要求的意见,为快捷审理、准确审理奠定基础;充分运用和熟练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工作规则(试行)》和《自治区纪委监委“四个一”制度》,准确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挺纪在前,严格执纪,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在干部队伍管理上求精,把好队伍建设关。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经常组织全室干部集体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充分认识制定和颁布实施监察法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工作规则(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委“四个一”制度》,使每名纪检干部在问题线索处置程序上成为“行家里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条规,强化有纪必依,提升执纪水平,确保“学懂、弄通、会用”。同时,强化对执纪审查人员的教育和监管,排查执纪审查风险点,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确实把监督、执纪、调查、处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防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泄密失密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把执纪审查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消除“灯下黑”,倾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案件管理程序上求严,把好案件质量关。认真总结经验,强化规范,结合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区纪委监委下发的执纪审查流程及文书规范等相关文件,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避免办案人员在程序上“走弯路”;提高效率,严格控制办案时限。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实行简易程序办理,实现案件工作繁简分离,做到快审快结;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整卷、谁负责”的原则,对第三纪检监察室今年以来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全方位的自查,从而推进案件管理程序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