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区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牢固树立“只有规范执纪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才能确保办案安全”的思想,强化办案过程监督检查,严格监督办案过程中手续是否完备,使案件查办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及时有力的监管之下。定期对谈话室、办案点基础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调查对象进点前进行专项检查和风险评估,办案期间实行24小时全程视频录像监控和医生驻点保障服务。
同时,加强安全文明办案,对办案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内容包括谈话室建设、办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谈话室全程录音录像、陪护工作情况、办案纪律执行情况、医疗保障情况等,通过自查发现并及时纠正一些办案中存在的漏洞。对案件涉及到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和保密纪律教育,签订保密协议,通过不断进行教育和警示,增强依法执纪、安全办案的自觉性和责任心。
今年,在原谈话室设施配备的基础上(等候室1间、监控室1间、谈话室2间),将等候室整合,新增候谈室和医务室各1间。同时,候谈室新增设了物品储物柜,医务室新增设了医疗床、制氧机等相关医疗设备,办案区增设了安检门,所有谈话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既提高了谈话期间的执纪保密力度,又保障了谈话期间执纪安全。今年以来,我委谈话室共使用175次,未发生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