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持继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近期新城区纪委监委查处了一批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吸食毒品案件。为了切实发挥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现将七起吸食毒品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魏云光吸毒案。2014年11月6日,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魏云光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8年10月,新城区纪委监委给予魏云光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2.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代杰吸毒案。2016年4月1日,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代杰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责令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11月,新城区纪委监委给予代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巴骥龙吸毒案。2016年5月30日,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巴骥龙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进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8年10月,新城区监委给予巴骥龙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新城区森林公安局大窑派出所副所长高泽宇吸毒案。2012年10月15日,高泽宇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责令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12月,新城区纪委监委给予高泽宇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
5.新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新国吸毒案。2014年3月11日,新城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高新国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同年又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8年12月,新城区纪委监委给予高新国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6.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吉雅夫吸毒案。2014年3月26日,新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吉雅夫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同年又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二年。2018年12月,新城区监委给予吉雅夫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7.新城区畜牧兽医局兽药管理所副所长赵海清吸毒案。 2013年4月8日,新城区畜牧兽医局兽药管理所副所长赵海清因吸毒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责令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12月,新城区监委给予赵海清撤职处分。
以上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败坏了社会风气。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高度警惕,切实做到不越纪律“底线”,不闯法律“红灯”。要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决杜绝不良生活作风。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倡导良好的生活作风,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各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生活作风的监督,保持动辄则咎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我行我素、不收敛的,坚决从严从重查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执法越严的信号,坚决遏制不正之风蔓延,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