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纪委监委全年工作安排,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作风监督、专项监督等方面,细化监督内容,明确监督方向,采取走访了解、谈话提醒,下发建议书等形式,切实推动各驻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为进一步抓实抓细政治监督,依据区纪委工作要求,年初,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督促各驻在单位及时制定了政治责任清单,同时组内制定了监督清单。针对清单中存在的问题逐条对照整改,尤其针对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再监督,强化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确保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
二、运用四种形态,抓好日常监督
充分发挥派驻监督的“探头”作用,定期对驻在单位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走访沟通,了解各单位运行情况。督促各驻在单位年初党风廉政工作计划的制定,对日常工作中苗头性问题做到早介入、早提醒,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严抓机关作风纪律,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同时为确保监督准确规范、有的放矢。完成了对驻在单位的三定方案等十项资料的收集归档,进而使监督工作更具体有针对性。上半年共列席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会议6次,与各单位领导开展了派驻对接提醒谈话,发出监督建议书36份,都得到落实回复。
三、正风肃纪,做好作风监督
紧盯关键人、关键时间节点,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点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督查,针对公款接待、公车使用,值班情况等开展了单独和联合检查共计5次,未发现有违规现象。另外,不定期对干部工作纪律,工作作风遵守情况开展抽查,截止目前,共抽查5次,对现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提醒。
四、精准发力,抓好专项监督
1.脱贫攻坚专项督查:针对组织部调整水泉,水磨两村第一书记和存在第一书记对脱贫攻坚应知应会知识掌握不足的情况,及时督促建议,并完成了整改,确保工作衔接到位,不留盲区。4月2日至4月10日与政协组成了联合督查组深入村户就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督查。对驻在单位5名干部包扶情况开展了常态监督。
2.扫黑除恶专项:了解区政法委落实全国扫黑除恶第八次、第九次主任会议和“回头看”督导动员会精神情况,督促对照问题细化职责清单抓好整改,发放监督建议书1份。
3.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依据各单位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时间安排,开展三轮督查,发放建议书2份,督促驻在部门按要求进行落实。
4.三务公开专项:重点对区委办、政府办承担党务、政务公开清单制定,牵头抓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同时督促其他部门依据两办列出的公开目录,严格按公开程序,公开内容按月及时准确公开,并跟踪检查公开结果,发放建议书1份。
5.督促各驻在单位对微腐败,煤炭领域专项开展自查,对领导干部主动申报的情况进行排查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