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新城区纪委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强化担当作为,以优质高效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稳中求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不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专题研究、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抓实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的纪律教育,开展中心组学习17次,集中学习13次、交流研讨8次、现场教学1次、正反面典型教育3次、专题党课3次,收集意见建议54条,并全部完成整改。
扛起政治监督根本职责。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自觉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区委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持之以恒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行动中。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开展“三大攻坚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年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24名干部进行问责,处分2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批65人,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70份。
(二)坚持完善监督体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协调衔接,严格落实“三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委书记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9个派出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任命干部20人,聘任监察联络员78名,激活村(社区)级监察监督的“末梢神经”。同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将“派驻纪检组”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授予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职能和权限,发挥探头和前哨作用。派出监察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共自受理问题线索44件,立案10件,处分11人。
(三)坚持深化政治巡察,持续彰显利剑作用
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九大以来市县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坚持板块轮动、压茬推进,坚持数量覆盖与质量覆盖、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并重,强化巡察整改落实的结果运用,高质量推进区委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年运用常规、常专结合、上下联动、提及交叉等方式开展3轮20个党组织的政治巡察,发现问题677个,督促立行立改98项,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9条,向区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112条。
(四)坚持发挥监督合力,扎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
坚决正风肃纪。强化作风建设监督,扭住节点、突出重点,既查纠顽症痼疾,又深挖隐形变异,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势新动向,在元旦、春节、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各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78家单位进行提醒,与198名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廉政谈话,进行专项检查40次,公开通报2次4家单位,受理“四风、八项规定”问题线索10件,立案6件,处分6人。
加强日常监督。增强“四大监督”合力,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管,确保初始即严。严格落实“一周一建议” “一季一通报”工作机制及通报制度, 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存在不足的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建议,通过监督检查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 “四种形态”处置37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92人次,占比77%;第二种形态63人次,占比16.6%;第三种形态16人次,占比4.2%;第四种形态8人次,占比2.2%,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建立4588人的新城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全面掌握党员领导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廉洁从政情况,为精准画像提供依据。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对43批5339人次作出廉政意见回复。
(五)坚持高质量标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全年共接受信访举报537件,同比增长18%;受理问题线索538件,办结442件,办结率82%,立案94件,同比增长10.6%,结案89件,处分82人,同比增长30.2%。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8人、政务处分29人,双重处分5人,留置6人,移送检察机关7人。
突出抓好以案促改。组织区四大班子领导实地参观高度戒备监狱,以发生在身边的反面典型为鉴,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组织200余人召开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大会,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制度性根源,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督促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建章立制。
做好“三项保障”。成立2个专案组和5个专班,累计抽调43人参与上级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强化“实战”作用。深化运用大数据平台筛查、比对、分析2160人次,发现违法信息34条,协助天网行动,归案在逃人员6人。推进标准化谈话室建设,自主研发谈话对象信息采集、安防管理等审查调查管理系统平台,健全和完善案件审批备案程序、办案安全风险评估等工作制度,有效提高审查调查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通过制定《一体化专案人员科技设备保障方案》和配发标准装备,实现“高质量”办案后勤保障新模式。开展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培训2次,使用谈话室1085人次。
(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受理问题线索207件,涉黑涉恶线索立案37件52人,处分37人(乡科级干部15人,公安干警21人),留置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组织处理1人。严肃查处了影响较大的“武川县可镇原党委副书记张林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积极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工作,办结问题线索6条。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为契机,全面开展问题线索歼灭战,办结中央督导组交办三类非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9件,完成反馈意见整改任务89项。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推进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 办结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信访交办件13件。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情况逐级或同级汇报机制,区、镇街道纪(工)委共向市纪委监委、区委报告扶贫领域工作情况33次,对保合少镇和重点职能部门开展督查,发现问题4个,发出监督检查建议6条,督促整改问题4个。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民生领域、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大棚房”问题清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等专项整治工作。受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4件,立案3件,处分4人;受理“民生领域”问题线索65件,立案1件,处分1人。
(七)坚持打好组合拳,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提档升级 “三务”公开。紧盯与群众联系最密切、最直接的工作和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对公开的时间、事项、内容进行再规范再细化。对历年来信访矛盾集中、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10个村所涉及的集体资产买卖、集体资金使用、拆迁补偿、回迁房安置等46项重要内容实行了“点题式”公开。全年“三务”公开信息监督平台公开总量达45200条,累计访问量38003人次。受理“三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问题线索11件,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主动化解基层矛盾。重点梳理近年来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区,安排班子成员包片负责,变传统的被动接访为主动带案下访。办结领导包案件13件,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12批次17人次,受理信访举报3件;基层纪工委下访152批次,排查信访问题64个,解决信访问题56个。
评选打造“清风干部”。把“清风干部”评定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有力抓手,评定“2018年度清风干部”2073名,对72名优秀“清风干部”事迹进行了集中宣传,努力营造出“清风起、气象新”的干事创业氛围。
(八)坚持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本领过硬纪检监察铁军
通过优秀人才引进、选调等形式新增干部5人,提升审查调查力量。通过“以案代训”和执纪审查调查业务“跟班培训”“集中培训”,以“多批次、滚动化、小班制”形式开展培训1000余人次,不断提升核心办案能力。严格贯彻执行《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从安全文明执纪、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考勤纪律等方面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和监督管理。全年办结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完成新城区监委首届特约监察员聘请工作,14名特约监察员“持证上岗”。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必须冷静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不少、增量仍在发生,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虚化空转的问题在一些单位、部门依然存在,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现象仍有发生;个别干部不敢担当、不敢负责,不推不动,工作抓而不细、抓而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表现在:线索存量依然较大,群众对线索处置结果的满意度不高;监督措施还不够精准,还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的作用未能全面发挥;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水平和综合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届自治区纪委六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区委十二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首府现代化新型城区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以“两个维护”为根本目标,在助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上下功夫、求实效
突出政治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思想建设、部署落实、制度执行、权力运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健全政治监督台账,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进监督“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一切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行为。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
压实主体责任。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持续下功夫,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管党治党能力水平。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知责、尽责、负责,厘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坚决不能以纪委的监督责任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深、工作定位不准、任务抓得不实,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实现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域,确保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各党组织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切实履行好问责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问责工作的领导,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坚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切实做到教育监督管理从严、常在、常态。
(二)深入开展“精准监督年”活动,在细化强化优化实化监督首责上下功夫、抓关键
细化日常监督。强化区纪委对全区各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情况的监督。突出对重点事、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的监督,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监督有效机制。综合运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办理、约谈提醒效果、谈话函询采信、检查监察建议执行、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参加民主生活会等有效手段,做实日常监督,对监督情况实行台账化管理,加快推动日常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对各地区、各部门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分析,“精准画像”,形成书面分析报告,有侧重、有针对地提出整改建议。对约谈提醒的干部跟踪监督,防止提醒“无效”。探索开展委托被谈话人党委(党组)书记或分管领导进行谈话,压实主体责任,提升谈话效果,防止“一谈了之”。加大函询抽查力度,对15%以上的函询结果进行抽查并分析研判,发挥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和抽查核实的监督把关作用,防止欺骗组织,边询边犯,“一询了事”。加大建议整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敷衍应付。
强化派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找准职责定位,厘清隶属关系,真正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延伸派驻监督的触角。盯紧驻在单位班子成员和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干部,盯紧干部作风、“三务”公开、“三重一大”事项,通过参加会议、查阅资料、谈心谈话等手段发现问题、建立清单,以提醒函、建议书、督办单方式督促驻在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进“一案双查”,通过规范问责,精准问责,以强有力的问责带动扎实履职。全面实行“组团办案”“联合办案”“交叉办案”工作模式,提升办案质效,提高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能力。深入开展业务培训,完善派驻机构工作制度。
优化巡察监督。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自觉把巡察工作融入“三不”一体推进工作格局,着力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年内开展2轮21个党组织的巡察,实现十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目标。突出目标导向,推进常规巡察的同时,与市委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开展煤炭(矿产)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巡察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对镇、村提级交叉巡察,对人防系统“回头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查找政治偏差。突出效果导向,狠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精准移交问题线索,推动被巡察地区和部门举一反三、完善机制、堵塞漏洞,切实增强巡察质效。
实化一线监督。用好“一线工作法”“闭环工作法”,严格执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联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包联村(社区)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拉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严格对单履职,包联干部每月不少于2次实地蹲点监督。班子成员带头“包案走访”“带案下访”“一线办案”,及时处理信访问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
(三)深化专项监督,在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真章
有力推进煤炭(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密切同主体办的沟通联系,结合新城区实际,抓住工作重点,列出清单,实行“周报告、周调度”,推动照单履职、照单报告。严格落实“四个一”要求,做到一矿一档、一企一档、一人一档、一案一档,确保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对2000年以来有关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深挖彻查责任问题、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坚持将专项整治与肃清腐败流毒影响、净化政治生态相结合,对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基层党(工)委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强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紧盯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找准风险点,推动各项程序规范高效透明运行。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从严从快查处。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中央扫黑除恶督导整改和“回头看”任务落实,突出抓好问题清单和问题线索处置。紧盯重要问题线索和重点行业领域,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对存量线索加快查处进度,运用“一主线三支线”核查法和“点对点”对接等方式,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持续畅通与政法机关协调沟通机制,严格落实“同步上案”“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等要求,始终保持“打伞破网”强大攻势。强化督责问责,严肃查处对专项斗争推动不力、失职失责和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的公职人员。同时坚持以案促建,全面梳理、提炼专项斗争中成熟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规定,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
统筹推进其他专项监督。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行政执法部门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公正司法、精准执法。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紧盯关键环节,全面排查整治,坚决惩治腐败。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严查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违纪违法和工作作风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压实主体责任,紧盯行业领域乱象,强化促改,不断深化拓展整治成果。对照《市纪委监委在整治市属国有企业“十乱问题”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施方案》,深化国有企业“治理十乱”专项整治,对在整治工作中不重视、不在乎、搞形式、走过场、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认真组织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四)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在一体推进“三不”上下功夫、做文章
严肃惩治贪腐。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着力解决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土地房屋征收、安全生产等领域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靠山吃山”、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等问题,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腐败案件,持续保持高压震慑。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
扎实开展“微腐败”大清扫行动。压紧压实责任,拧紧基层党(工)委、纪(工)委管党治党责任链条。聚焦受理的反映乡村两级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分期交办线索、集中查办,在市级领导包案责任制的基础上,对“微腐败”线索实行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领办、亲自办。通过处置“微腐败”线索,逐村分析情况,因地施策,拿出切实可行的化解信访矛盾办法,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坚决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澄清正名一批不实举报,推动基层腐败问题整治到位、线索“清零”,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作用。
提升审查调查质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格遵循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证据标准,严格落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要求,在纪律和法律的框架下开展工作,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深化组团、提级、“模块化”等办案方式,统筹调度人员力量,整合办案资源。建立顺畅高效的信访工作机制,立足质量、效率、效果,严格执行市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分办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提升线索处置质效。实行“双公开双反馈”机制,提高线索处置满意度。坚守安全办案第一标准、政治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把思想政治工作的原则和方法贯穿审查调查始终,推动开案培训制度化、安全监管信息化、督导检查常态化、场所建设标准化。
做深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利用“一网一屏一微”加大纪律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反映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新情况、新举措和新成果,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说思路、谈做法,着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纠正就案办案思想,用好用活典型案例和“两书”“两报告”“两建议”,在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上下功夫。督促各党组织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推动警示教育融入组织生活。督促有关党组织和行业主管部门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紧紧围绕授权、用权、控权等环节,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扎紧权力运行制度“笼子”。
(五)继续推进“三务”公开提质提档,在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上下功夫、再提高
在压紧压实责任上提质提档。充分发挥“三务”公开职能部门和责任主体的力量,按照全面、标准、清晰、明了的要求,对现有公开模式、目录、内容等进行再梳理再整合,切实提高公开的及时性和覆盖面。建立定期监督指导、一月一报告一通报制度,通过聘请监督员、邀请媒体参与等方式,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效,以公开解民惑、化矛盾、促稳定。
在公开形式内容上提质提档。继续加大监督惩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将“三务”公开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注重发现因“三务”不公开导致的矛盾和上访问题,深入挖掘制度建设缺失、执行打折扣等问题,进一步扎紧监督的笼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注度极高的问题进行深入点题公开。在村委会设立群众重点关注热点难点问题资料室,由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群众可随时进行查阅解惑。同时探索召开村民现场质询会,提升公开效力。
在助力专项整治上提质提档。对“微腐败”案件查办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向责任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进行整改,要求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对贫困户政策享受的申请和退出、扶贫项目运行、生态移民等扶贫领域重点工作全流程公开。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拆迁补偿、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焦点问题以决策部署、推动进展、处置结果等过程实行阶段性公开,预防基层腐败的发生。
(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在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上下功夫、抓落实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对相关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回头看”,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守重要节点,围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公款吃喝及公务接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紧盯薄弱环节,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私车公养、分批异地操办酒席、不吃公款吃老板等隐性变异“四风”问题。坚持提醒、暗访、查处、曝光“四管齐下”,持续发力、寸步不让。对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不懈,管出习惯,化风成俗。
开展“作风改进提升年”活动。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决整治政治麻木、办事糊涂的昏官,坚决整治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官,坚决整治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的庸官,坚决整治以权谋私、蜕化变质的贪官,严查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坚决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只说不练”“耍假把式”“别人干他在看”“别人提拔他告状”等不良习气;坚决整治不敢担当、不愿负责、贪功诿过、执行不力、效率低下等作风弊病;坚决整治“小官弄权”“科长专政”“官气十足”等衙门作风。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向上述作风问题开刀亮剑,“从快查处、从重处分、从严问责、一律曝光”,切实推动广大干部“去官气、接地气、传正气”。用好“四风”监督举报平台,更好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增强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作风保障。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办法》,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大胆容错、及时纠错,旗帜鲜明为敢想、敢干的人“开绿灯”“兜住底”,为担当者担当。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对被诬告陷害的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年内要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开展“2019年度清风干部” 评选工作,严格评定标准,增加勤政、作风等方面的选评条件。在“清风干部”评选的基础上,评定“清风标兵”,进一步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先进事迹,突出示范引领。深化评定结果运用,加强与组织部门沟通对接,将评定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引导激发全区党员干部清正廉洁、勤勉尽责、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进一步营造政治清明、干部清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七)打造模范机关过硬队伍,在强化干部能力素质提升上下功夫、促提升
践行走在前做表率。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等制度,在带头学习、带头思考、带头落实上做表率,主动担当尽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工作、带好队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对重点案件亲自制定初核调查方案、亲自调查、亲自撰写报告,每人全年至少主办5个案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基层党组织。加大干部培养管理和选拔任用工作力度,充实人员力量,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自觉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定、行动坚决的表率。
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开展全员培训,统筹制定好干部培训计划,重点围绕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执纪监督调查程序、纪法衔接等内容,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培训,确保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把岗位实战练兵作为提升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话突破、大数据分析“三项核心技能”实战锻炼,采取岗位练兵、以案代训、以老带新等手段,培养业务能手。配齐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纪(工)委人员,加强对基层纪(工)委、派出监察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
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的通知》精神,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善团结。让履职尽责成为“风向标”“主旋律”,树牢“有为才能有位”的导向。认真对照“四官”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强化“信号灯”意识、“马上办”意识、“成绩单”意识,不断通过作风转变推动效率提升。梳理纪检监察干部岗位风险点,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完善制度规定,有针对性开展教育管理监督,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健全内控机制,强化纪法思维、程序意识,严格工作规程,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完成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建设首府现代化新型城区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障。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备案号:蒙 ICP备 18002681号 邮政编码:010015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版权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