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新城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区五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五年工作。
五年来工作回顾
一、坚持在强化理论学习中锻造政治忠诚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掌握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切实做到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建立常委会班子成员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支部科室分组学、干部晨读自学常态化学习制度,通过专题研究、集中培训、宣传解读等多种形式,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深刻感悟建党百年历史伟业,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汲取前进指挥和力量。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5次、党支部学习132次、专题研讨29次、书记讲党课17次。
二、坚持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夯实政治责任
一是突出政治监督。坚守政治机关定位,自觉履行监督责任,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展“三大攻坚战”、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二是协助区委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方案》,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班子清单、班子成员清单,督促各级党组织完善政治责任清单72份,细化政治监督台账23份,对全区各地区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监督检查。三是严肃政治纪律。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55名干部进行问责。建立4588人的新城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库,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5次278人,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累计回复廉政意见121批次9980人。把“清风干部”评定作为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干部队伍正向激励机制的有力抓手,共评定2017—2019年度“清风干部”9217名。
三、坚持在严肃惩治贪腐中一体推进“三不”
一是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组织调整、纪律轻处分等形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将纪律挺在前面,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1099人次,占比78.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3人次,占比14.4%,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63人次,占比4.5%,严重违纪违法立案审查41人次,占比2.9%。二是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五年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共1548件,处置问题线索2064件,立案328人次,党纪政务处分280人次,组织处理178人次,留置35人,移送司法机关28人。三是深化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开展纪法专题教育489次14670人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288次114400人次。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深层次、制度性根源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68份,督促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建章立制。四是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增强反腐败协作合力,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工作,成功追回在逃人员6人。
四、坚持在深入整饬顽疾中提升作风建设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拳出击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四风”顽疾,坚持关键节点集中抓和日常时间持续抓相结合,高频次明察暗访,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精准处置问题线索,持续开展正风肃纪督查,共开展专项监督27次、日常督查200余次,查处问题线索53件,处分43人,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等、违反会风会纪、工作纪律典型案例68次236人。二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督促全区各单位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个方面40条负面清单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出415个问题,完善相关制度216个,将具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队伍管理权的重点岗位、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风险防控常态化管理,五年来,受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140件,立案36件,处分21人。
五、坚持在政治巡察中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巡视工作条例,提高政治站位,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深化政治巡察。健全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汇报制度。十一届区委共召开17次常委会、9次书记专题会、17次领导小组会,统筹谋划部署巡察工作。运用常规、常专结合、上下联动、提级交叉、“点穴式”等方式先后开展12轮巡察,实现了对85个地区、部门和单位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累计发现全区各党组织问题1893个,督促立行立改204项,提出整改建议287条,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82件,向组织、审计、财政等相关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36条。做深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推行“清单式反馈”、定期督查、工作台账化管理、对账销号等“1+3”工作制度,向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问题1496个,整改率为90%,巡察反馈整改督查后整改率提升至97.1%,累计督促追缴资金2246.31万元。
六、坚持在深化改革任务中完善监督体系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坚持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健全完善审查调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机制制度,向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书面报告工作187次。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扎实推进派驻机构干部与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在选调录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四个一体化”制度落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和派驻干部的考核,强化统一管理,增强监督效能。
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完成新城区监察委员会组建转隶工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全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实现了职能融合。抓好监察权运行过程中的“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全要素运用十二种调查措施5206次。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9个派出监察办公室全部挂牌成立;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名,实现了监察监督全覆盖、无死角,全区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817件,立案110件,处分110人。聘请14名特约监察员,发挥“监督员”“参谋员”“联络员”“宣传员”作用,对纪检监察干部行使监督权进行监督。
七、坚持在专项整治中严查民生腐败问题
严肃查处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打虎拍蝇”、“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基层“微腐败”治理、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大棚房”问题清理、违建别墅问题清查和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专项整治,实行领导包案、重点督办、清仓销号,以点带面开展综合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优亲厚友、欺压群众,吃拿卡要、暗箱操作,贪污侵占、盘剥克扣等行为,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线索28件、处分34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成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和自治区督导“回头看”问题整改29项,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30余项,办结问题线索208件,立案45件,处分50人,扫黑除恶线索全部清零。围绕“七项顽瘴痼疾”,开展政法系统专项整治,办结问题线索70件,立案32人,处分14人,组织处理12人,留置10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林草专项整治监督和城镇公共收费停车场建设、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深化煤炭(矿产)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成果。
强化“三务”公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联动,形成了 一网、一栏、一微、一室、一屏“五个一”公开模式,便于群众快捷查询公开信息,随时随地了解公开内容。区纪委监委健全细化监督清单,提高日常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对重视不够、公开不全、监管不力的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提醒。同时以高质量办案为抓手,对“三务”公开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做到“零积压”,2018年以来,办结问题线索57件,立案8件,处分11人。
主动化解基层矛盾。重点梳理近年来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地区,执行“三访三问”和全员接访工作机制,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接待群众来访82批次117人次,受理信访举报18件,疏导信访事项64件。将“带案下访”和干部包联工作机制相结合,推动监督前置、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委领导及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下访394人次,接待群众394人,排查信访问题198个,化解信访矛盾178件,成功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八、坚持在强化队伍建设中历练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铁军
加大干部调整使用力度,通过优秀人才引进、选调等形式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年”“三项技能”“制度建设规范年”等活动,通过“以案代训”和执纪审查调查业务“跟班培训”“集中培训”,以“多批次、滚动化、小班制”形式开展培训,不断提升核心办案能力。严格贯彻执行《监察法》《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通过“废、改、立、行”,梳理保留机关内部管理制度20个,构建简便易行、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从安全文明执纪、工作纪律、工作作风、考勤纪律等方面严格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要求和监督管理,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建立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常态化机制,领导班子带头家访,及时了解干部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
过去的五年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群众对党风政风满意度稳步提升。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正风肃纪反腐依然任重道远。一些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落实虚化空转,党的政治建设仍有较大差距。一些干部作风问题依然突出,纪法意识树得不牢,不敢担当、不愿负责、推诿扯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时有发生。纪检监察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政治监督力度还不够强,案件查办还需提质增效,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与高质量工作要求尚不匹配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未来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是我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围绕“经济强、生态美、文化兴、品质优、人民富”,全力推进创新新城、生态新城、品质新城、幸福新城、文化新城、法治新城“六个新城”建设,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首府核心区的重要时期,做好今后五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后五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首府核心区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着力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坚定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区党员干部要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即将召开的党的二十大精神,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对党忠诚。坚决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要求对标对表,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实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选人用人、学习教育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坚持强化政治监督。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坚决扛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使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加强对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十四五”规划落实情况以及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加强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严明“十个严禁”换届纪律和干部任职履职有关规定,把好政治关、廉洁关,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坚决落实政治责任。全区各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主体责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中,完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检查考核等制度,把检查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巡察和监督的重点,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职责定位,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抓好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清单的落实,及时提出管党治党的意见建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坚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的严肃问责,切实做到教育监督管理从严、从实、常态。
二、始终抓严抓实作风建设,着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加大正风肃纪力度。继续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问题,加大查处问责力度。盯牢节庆假日等重要节点,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不敬畏、不在乎、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坚持不懈,化风成俗。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
严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指导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作用,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在监督中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干事创业。
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认真执行《关于发挥监督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推动构建清新型政商关系,使党风政风和社会民风相互浸润、相得益彰。坚决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破坏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对造成项目推进缓慢和工程建设长期无进展、进度严重滞后、不作为慢作为的职能部门进行严肃问责,为工程项目入驻保驾护航。
三、始终发挥惩治震慑,着力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打出“不敢腐”的惩治重拳。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深化治标、强化治本,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发现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铁腕执纪,严厉惩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与公安部门加强配合联动,推动追逃工作取得新成效。
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坚持把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与健全防范腐败的机制制度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加强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治理,认真查找和堵塞漏洞,攻克体制机制的痼疾,破立并举,与时俱进推进制度创新,不断铲除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绝不让制度成为“稻草人”,坚决防止“破窗效应”。落实《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坚持严惩腐败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
筑牢“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引动广大党员干部讲党性、守纪律、做表率,拧紧总开关,补足精神之钙。做好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和经验宣传,讲好正风反腐故事。坚定文化自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奋斗精神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推进清廉文化建设,宣传勤廉为民典型,推动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观念深入人心。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编印录制忏悔录,放大不敢腐的教育警示效应,从不敢腐中找到不想腐的密钥。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
四、始终坚守监督第一职责,着力推动健全完善监督体系
强化党内监督。把监督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试行)》,突出监督重点,盯紧“关键少数”,通过日常监督、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一把手”的思想、工作、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对“一把手”问题的反映,多听取同级班子成员对“一把手”的意见,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做深做实日常监督,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切实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坚决对派出机关负责。要抓住驻在部门班子成员、环节干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少数”,盯住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进一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区纪委监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领导。建立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推动调配人员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得益彰。发挥提醒函、建议书、督办单作用,建立发现问题——意见反馈——督促整改——结果运用的闭环工作机制。
协助区委深化巡察工作。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充分发挥巡察工作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党中央大政方针作为衡量标尺,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把握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重点围绕“三个聚焦”,深入查找和纠治政治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实现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目标,在深化常规巡察的基础上,采用专项巡察、“点穴式”“机动式”巡察、村居巡察,多方式、多层次,精准聚焦、精准发力、精准突破。有针对性地对部分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既盯住巡察整改不到位的老问题,又着力发现新问题,增强巡察整改政治效应、震慑效果。加强巡察成果运用,进一步规范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始终不懈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要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切实履行抓工作带队伍责任,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顾大局、善团结、做表率。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大轮岗交流、选拔任用力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严格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全面提升机关党建质量,打造“模范”机关。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强化“信号灯”“马上办”“成绩单”意识,锤炼严谨细致、务实高效的过硬作风。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心存敬畏,秉公用权,严防“灯下黑”,以铁一般的纪律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砥砺奋进、锐意进取,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谱写新城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办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北街青城巷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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